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
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、社会稳定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大事,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盲目乐观,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,把安全生产工作同建设“平安郑州、和谐郑州”相结合,保持我市房地产开发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落实制度,强化安全意识
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,克服侥幸麻痹思想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。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发〔2004〕2号文件、郑房地开[2007] 5号等文件精神,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,剖析事故原因,总结经验教训,制订整改措施,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,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,保持房地产开发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。
二、完善落实安全保障体系
1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门机构,配备专业人员,明确安全职责,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保障机制,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;
2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,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,建立突发事故抢险应急预案,定期进行摹拟演练,提高企业和职工抢险自救能力;
3、房地产开发项目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,安全设施投资要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概算;
4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,利用科技手段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。
三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、强化安全意识
1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;各开发企业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,对本企业的项目安全负连带责任,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,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;
2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,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,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,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、安全管理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规范的安全培训,经考试合格,执证上岗;
3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、整改,生产经营过程危险因素分析、评价,重大危险源、重点部位监控等制度,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实行适时监控,及时消除事故隐患;制定事故抢险预案,定期进行摹拟演练,提高企业和职工抢险自救能力;
4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,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,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自救急救知识。
四、责任追究
1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,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,防止事故扩大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并按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上报我局;
2、我局将按照“四不放过”(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、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、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、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)的原则,对责任单位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、责令停业整顿、降低资质等级、注销资质证书等处理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四日